惠州七个县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还现场签署了食品安全责任书。
县区政府承担更多监管责任
惠州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从2013年8月份开始启动,将食品安全办和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及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划转编制198名,从质监部门就地划转巡查人员35名。完成机构改革后的市局编制68人,科室12个,新增政策法规科、食品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和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科4个科室。
与此同时,各县(区)也加快改革步伐,惠阳区局、惠东县局、博罗县局、龙门县局已于2014年5月全部完成职能交接,惠城区局、仲恺、大亚湾分局也在本月实现全面履职。此外,惠州还按乡镇或区域在乡镇设立22个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其中惠城区局3个、博罗县局6个、惠阳区局3个、惠东县5个、龙门县5个。
执法重心的下沉让各县区在食品安全方面肩负更重责任。23日,七县区政府相关负责人现场签署责任书。副市长刘冠贤表示,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已经列入10个一级政府考核项目,考核结果将在全市通报。
以石湾为参照构建基层监管网络
“各县区交界处,较为偏远的农村地区往往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易发地区,也是目前监管的薄弱环节。”市政府副秘书长许国安坦承惠州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尚不完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魏荣君在会上表示,按现有编制,监管队伍无法满足现实的监管要求,同时,现有的“三定”方案并未涉及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规定。接下来,将因地制宜地参照全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试点——博罗县石湾镇的做法,将村干部聘请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据了解,各县(区)已经根据实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惠阳区招聘30人,博罗县申请45名协管员,惠东县申请49名协管员,龙门县申请每个村委、社区至少1名协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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